長宸護理之家 入住須知

一、如有確定入住需 前 3 天 告知機構人員。

二、入住時需準備物品有:
✅住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
✅住民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及重大傷病卡影本
✅主簽約者身份證正反面影本、連帶保證人也需身份證正反面影本
✅需 3 個月內 體檢報告胸部 X 光、血液常規、生化、尿液 、糞便檢查 需一周內報告(含阿米巴痢疾、桿菌性痢疾、寄生蟲)、B型肝炎抗原抗體、愛滋病、梅毒
✅住民藥品(含藥單/袋)及回診時間(預約回診單)
✅近 3 個月內由醫院出院入住者須請醫院開立 出院病歷摘要
✅輪椅、輔具、 住民衣物(3~5套)、 私人用品 。
上述住民資料務必於當天繳齊,以免影響作業流程 。

三、入住後如需請假外出,請家屬至護理站填寫請假單,並告知護理人員及照服人員 。

四、住民因疾病因素需控制飲食時,希望家屬能配合機構做飲食控制,如家屬有自行準備食物 ,需詢問機構營養師是否適合給住民飲(食)用。

五、住民因疾病因素有其他外院看診需服用藥物時,希望家屬能配合給予處方箋/藥袋/藥名等,護理人員會協助住民於規定時間服藥。 為確保住民用藥安全,若無醫師處方之藥物(含中藥)本機構無法協助給予。
六、繳費金額:入住當天需繳交 保證金當月費用
七、繳費時間:收到繳費帳單後 請於 每月 15 日前 完成繳費。
八、家屬如有任何問題或叮嚀事項,歡迎與我們聯絡。聯絡電話:07-3745300 。
九、探視時間及注意事項:
  探視時間:
  早上
09:30 到 晚上 09:00
  注意事項:

  1、為了不影響住民的休息時間 請務必遵守探視 時間。
  2、若您有感冒或發燒現象,請勿探視您的親人;如進入機構,請洗手、戴口罩。
  3、機構屬於團體生活空間,請勿在您的親人身上留置貴重物品或是現金
  4、住民及家屬於機構內不得有鬥毆、吸毒、喝酒、竊盜、賭博等影響公共秩序及安寧之行為。亦不得持有打火機、槍砲、彈藥、刀械、毒品或其他妨礙公共安全之物品。
  5、住民及家屬不得於室內抽菸,以防止意外發生。